【审核评估通知001号】关于做好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学评估工作网站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70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65日学校教学例会上布置的审核评估教学单位第一阶段任务要求,关于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2023915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查。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安排专家组进入各教学单位深入检查,对于自查组织不力的单位,将由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督导组予以批评、问责。

三、自查规范

(一)课程试卷

1.对照《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自查,专家重点关注试卷命题、成绩评定是否规范,试卷分析是否到位,是否具有持续改进的机制。

(1)试卷命题与制卷规范,有AB卷,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格式统一;

(2)正分红笔批阅(采用线上考核的试卷不做此要求),卷面分数累加正确;

(3)卷面分数与系统登分一致;

(4)试卷分析合理,有针对性性,不雷同,对命题有持续改进的做法及效果;

(5)纸质试卷或考核材料装订规范,无错装、漏装、试卷或考核材料丢失情况。采用线上考核且刻盘保存的试卷,光盘内容可读,光盘表面写明学年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信息。

2.检查要求

完成2020-20212021-20222022-2023三个学年期末考试试卷检查与整理,制作试卷汇总编目附件:试卷汇总编目模板

(1)考试命题与制卷规范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38号)第二章 命题。

(2)评阅试卷标准规范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38号)第三章 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要求。

(3)试卷存档规范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命制与管理办法》(上理工〔202338号)第四章 试卷印制、保密及存档。

(4)试卷格式规范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40号)。

(5)平时成绩管理规范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办法》。

3.相关支撑材料准备

2020-20212021-20222022-2023三个学年共计6个学期期末试卷汇总编目。

在自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运行科李老师,联系电话:55272239

(二)毕业论文(设计)

1.专家重点关注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过程指导、修改记录、答辩过程和成绩评定是否规范。

2.检查要求

完成近四届(202020212022202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整理,制作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汇总编目。

 (1)论文选题规范

做到一人一题,工科类专业工程设计型题目应不少于60%,符合工程认证等各专业个性化培养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三章 毕业论文大纲;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六章 毕业论文选题、开题。

 (2)论文撰写规范要求

论文的内容要求、论文的格式要求、论文的写作细则等是否遵循学校、学院及专业的具体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样本》;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七章 对学生的要求。

 (3)毕业论文过程管理要求

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表、周志(指导记录)、阶段性文稿、答辩记录表与成绩评定表等过程性文档以及论文终稿与附件材料齐全、撰写规范、内容充实、各环节时间节点符合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七章 对学生的要求;

时间节点参照各年度论文工作通知《关于20XX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预安排的通知》。

 (4)答辩及成绩评定规范要求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八章 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九章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工作。

 (5)装订存档标准规范

文件依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238号)第十一章 其他。

3.相关支撑材料准备

2020202120222023四届毕业论文(设计)汇总编目。

编目相关字段需包括学年、课题名称、课题类型、课题来源、学号、姓名、学院、专业、年级、指导教师工号、指导教师姓名,如下图所示。

  


毕业论文立题卡/开题报告、任务书、中期报告、中期检查表、周志(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学生毕业论文(含承诺书、设计图纸、设计作品等),纸质归档材料在签名处应有手写签名,电子归档材料在签名处应有电子或照片签名。

    在自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曹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55085311